西宁代理记账中核定征收方式是怎样的? 热点:西宁代理记账中核定征收方式是怎样的? 关注:西宁代理记账中核定征收方式是怎样的?
云瑞财务,工商专线:189-9705-2109 ,工商财税方面的任何问题,您都可以咨询我,我不能保证100%可以给你解决,但是,青海西宁只要还有人能够帮你解决的问题,我一定可以帮到您!
西宁代理记账核定应税所得率的小微企业,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(B类,2015年版)》(以下简称B类纳税申报表)。
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分为两种:
1.按照收入总额核定应纳税所得额:第1行“收入总额”为:本年度累计取得的各项收入金额;第9行“应税收入额”=收入总额-不征税收入-免税收入;第11行“应纳税所得额”=应税收入额×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。
2.按照成本费用核定应纳税所得额:第12行“成本费用总额”为:本年度累计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金额;第14行“应纳税所得额”=成本费用总额÷(100%-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)×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。
小贴士:
1.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(含),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的纳税人,B类纳税申报表第17行“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”为第11行或第14行“应纳税所得额”×15%的积;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的,不再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而改按20%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。
2.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(含),享受减低税率政策的纳税人,B类纳税申报表第17行“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”为第11行或第14行“应纳税所得额”×5%的积。
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小微企业
在每期申报时填报B类纳税申报表。定额征税的纳税人只需将税务机关核定本期应纳所得税额在第21行“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”栏次进行填报,且年度终了后无需报送相关资料。
自2015年7月1日起,新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启用。国家税务总局以2015年第31号公告的形式,发布了2015年版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,为便于小型微利企业(以下简称小微企业)在预缴时就能提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,增添了“小型微利企业判定”以及“四项指标”等栏次。不同征收方式的小微企业填写报表时应关注这些事项。
预缴时填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纳税申报表(A类,2015年版)》(以下简称A类预缴申报表)。“实际利润额”为:按照企业会计制度、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+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-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-固定资产加速折旧(扣除)调减额-弥补以前年度亏损。
西宁云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,亦在西宁市财政局审批取得代理记账资质。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万方城写字楼,我们专业从事
西宁代理记账、工商注册、会计核算、验资审计、财税咨询等财务服务。
西宁代理记账中核定征收方式是怎样的? 热点:西宁代理记账中核定征收方式是怎样的? 关注:西宁代理记账中核定征收方式是怎样的? 西宁云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,工商财税专线:18997137286,7*24小时为您服务,扫一扫关注我微信,有惊喜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