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务热线
18997137286
0971-7792309
1、申报报告
2、填写《申请表》
3、法人代表身份证(非本市户籍者提供暂住证);
4、免冠1寸相片3张;
5、场所租赁资料;
6、申办者提供验资证明(10万元以上);
8、申办场所提供《章程》(年审不用);
9、场所提供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》;
10、填《文化经营单位年报表》(年审时提供)
(二)个人
1、填写《演员个人申请表》;
2、身份证(非本市户籍者提供暂住证);
3、学历证明或获证书;
2、与具有演出承办权的演出经纪机构签订的演出合同;
3、邀约演员的演出证影印件;
4、主办单位和演员签订的组台演出协议书;
5、主办单位和演出场地签订的协议;
6、演出节目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