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会计代理的人不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 热点:很多会计代理的人不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 关注:很多会计代理的人不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
云瑞财务,工商专线:189-9705-2109 ,工商财税方面的任何问题,您都可以咨询我,我不能保证100%可以给你解决,但是,青海西宁只要还有人能够帮你解决的问题,我一定可以帮到您!
近日有不少客户问
西宁会计代理小编起增值税发票作废及退票重开的事宜,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2个方面:
一、 什么情况下可以将开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直接作废
站在销售货物的一方来看,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发票可以直接作废:
1.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;
2.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;
3.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”。
1. 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单》)。《申请单》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。经认证结果为“认证相符”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,一般纳税人在填报《申请单》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经认证结果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”的,一般纳税人在填报《申请单》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。《申请单》一式两联: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;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。《申请单》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。
2. 主管税务机关对购货方填报的《申请单》进行审核后,出具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单》)。《通知单》应与《申请单》一一对应。《通知单》一式三联: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;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;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。《通知单》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。《通知单》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,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。
3.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《通知单》开具红字专用发票,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。红字专用发票应与《通知单》一一对应。
在开具红字发票后作为购买方还需注意如进项税额已经成功认证,应暂依《通知单》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,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,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,与留存的《通知单》一并作为记账凭证。
西宁云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经西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设立,亦在西宁市财政局审批取得代理记账资质。公司地址位于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万方城写字楼A座13层。公司专业从事会计代理、
工商注册、代理记账、会计核算、验资审计、财税咨询等财务服务。
很多会计代理的人不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 热点:很多会计代理的人不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 关注:很多会计代理的人不了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作废 西宁云瑞财务咨询有限公司,工商财税专线:18997137286,7*24小时为您服务,扫一扫关注我微信,有惊喜!